
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主席
- 審核委員會成員
- 提名委員會成員
張定球先生,78歲,於一九九一年獲委任為董事,並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調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張先生畢業於倫敦大學學院法律系,自一九七零年起出任執業律師,具備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資格,現為張葉司徒陳律師事務所顧問。彼亦為倫敦大學學院之院士(Fellow of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並獲頒法國農業成就指揮官勳章(Commandeur de l’ Ordre du Mérite Agricole)。
薪酬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就制定本集團整體人力資源策略以及本集團董事與高級管理層薪酬,設立及管理公平且具透明度之程序,並按彼等之才能、優點及資歷並參考個別表現、可供比較之市場數據及本公司股東回報及營運業績後,釐定彼等之薪酬待遇。薪酬委員會就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組合(包括但不限於基本薪金、非金錢利益、補償付款及花紅),並諮詢主席及╱或行政總裁有關其他執行董事的薪酬待遇建議,向董事會提供建議。薪酬委員會亦就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會提供建議。薪酬委員會直接向董事會匯報其決定或建議,同時在有需要時獲得足夠資源及專業意見。
薪酬委員會由一名非執行董事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
成立薪酬委員會是為了協助董事會制定和管理公平透明的程序,以製定有關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政策,以及釐定其薪酬待遇及檢討及監督本公司的整體人力資源策略。(PDF)